非法回收倒卖废机油1500吨,杭州3男子涉污染环境罪受审

    10日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获悉,该院当日开庭审理1起污染环境案,3被告人因无证非法回收、处置、经营危险废机油被提起公诉。

    据检方查明,截至案发,3被告共通过他人回收,并过滤、转卖的废机油(危险废物)共计1551.257吨。

    3被告分别为36岁的江苏人刘某,44岁安徽人蔡某及27岁的江苏小伙张某。被查获前,3人在杭州西湖区三墩镇某村庄经营1非法处置废机油的加工窝点。

    2014年4月,被告人蔡某通过向村民租用土地的方式开设非法加工窝点。租下土地后,蔡某在场地内挖了一个土坑,放置了油桶、水泵等物。对外,蔡某等人宣称该窝点只是1个废机油存放地。实际上,该窝点是蔡某和同伙刘某集收、贮、简单加工、再倒卖于一身的非法加工点。

    其中,刘某负责倒卖,蔡某负责场地上的各项事宜。他们又找了被告人张某、江某(另案处理)共同经营。

    在窝点开设后,蔡某通过渠道,从私人汽车汽修厂收来汽车维保替换下来的废机油,通过窝点内的简易设备对废机油进行过滤后直接倒卖。

    我国相关法规规定,从事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,应当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。蔡某等人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,同时在废机油处理过程中没有任何防护措施,相关作业直接造成当地环境污染。

    去年3月26日,杭州市环境保护局西湖分局在检查中发现了该窝点,现场发现废机油43.35吨,危废包装3.04吨,还有含油固废17.925吨(主要为含油抺布和污泥)。经查,上述三类物质均属于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规定的危险废物。

    2016年1月11日,由于涉嫌污染环境罪,杭州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对刘某、蔡某、张某提起公诉。

    经查,2013年6月至2014年初,被告人刘某曾雇佣被告人张某在西湖区另一村庄从事废机油的回收、转卖。2014年4月直至2015年3月,被告人刘某、蔡某、张某及江某回收,并过滤、转卖的废机油(危险废物)共计1551.257吨。

    这个数量有多大?忽略密度比,按1吨1000升、一辆小轿车一次维保消耗5升计,保守折算够小轿车保养30多万辆次。

    庭审中,3被告均表示认罪。法院未当庭宣判,将对此案择日宣判。

    根据我国刑法第338条规定,违反国家规定,排放、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、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、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,严重污染环境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    废机油到底有何种危害?某品牌汽车维修技师马先生告诉澎湃新闻,废机油中含有很多有害化学成分,不妥善处理对人或环境都会造成很大伤害。直接焚烧或随意排放废机油,油中含的重金属,硫磷氮化合物,石油类饱和烃,会污染土壤和水体,将危害人体健康及破坏水生动植物链。

    马技师告诉澎湃新闻,废机油一般由专门的回收公司处理,并接受专门的监管。如其所供职的某品牌汽车4S店,废旧机油会有专人上门收取,相关记录存档。大部分废机油回收后经过提炼去除杂质后,会被生产成油脂或润滑脂。但也有小修理厂非法处理废机油,制成劣质机油,假冒品牌机油销售。